奇妙企業社
統編:39918057
代表人:詹桂美
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75號一樓
公司基本資料
統一編號
39918057
公司名稱
奇妙企業社
代表人姓名
詹桂美
公司地址
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75號一樓
電話
-
公司狀態
實收資本額
200,000 元
設立日期
2013-10-23
近期變動
奇妙企業社 於 2013-10-23 在 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75號一樓 以 824643238176 資本額成立
奇妙企業社的董監事
查無董監事資料
奇妙企業社的經理人
查無經理人資料
奇妙企業社的公司歷程
- 2013-10-23
奇妙企業社 於 2013-10-23 在 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75號一樓 以 824643238176 資本額成立
奇妙企業社的稅籍資料
狀態
營業
營業地址
南投縣水里鄉鉅工村民生路175號1樓
統編
39918057
營業名稱
奇妙企業社
資本額
200,000 元
設立日期
2013-10-23 16:00:00
組織別
獨資
使用統一發票
是
奇妙企業社的政治獻金
查無政治獻金資料
奇妙企業社的拒絕往來廠商紀錄
查無拒絕往來廠商紀錄
奇妙企業社的拒絕往來廠商註銷紀錄
查無拒絕往來廠商註銷紀錄
奇妙企業社的違反勞動法令紀錄
字號: 府社勞資字第1080067045號
法規: 勞動基準法第24條
罰鍰: 0
公告: 2019-03-19
處分: 2019-03-19
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,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,依下列標準加給:一、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。二、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。三、依第三十二條第四項規定,延長工作時間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。雇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,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,其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;工作二小時後再繼續工作者,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。
詹桂美的公司負責人
詹桂美的董監事
詹桂美的經理人
查無資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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